16877太阳集团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13  浏览次数:[]

根据集团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将我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员工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

二、奖励标准

每生每年5000元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良好;

(四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同一年级专业前30%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;

(六)上一学年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20小时和社会公益活动不低于2次的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(一)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10月17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,如实填写《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并提交手写申请书等相关参评材料。

(二)学院严格对照条件对递交申请的员工进行民主评议,并将评议结果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核。

(三)学院对审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提交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。

(四)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员工材料进行审核,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五)公示无异议后,将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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